3月26日 星期一 学校主页
部门简介
部门简介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是学校执行国家涉外政策, 负责协调和归口管理学校国内、 国际学术合作与交流事务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本部门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风、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工作。 

   2.负责学校与地方政府、企业、国内高校以及科研单位的交流合作、协议签订、项目管理、共建共享等相关工作。

   3.负责国内合作办学项目的审核、协助报批与管理,为学校开拓办学资源提供决策支持和组织实施服务。

   4.协助主管领导管理学校外事工作,制定学校外事工作年度计划和修订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做好年度外事工作总结。

   5.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新途径。

   6.负责对外交流、合作办学项目的洽谈、申报和执行。

   7.协助举办和承办国际学术会议。

   8.负责学校各项外事活动的组织,国外代表团来访以及外籍专家短期讲学的接待安排。

   9.负责学校组团出访和考察的联络、组织和管理、对外宣传。

   10.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的报批、签约、护照签证的办理及外事纪律教育。

   11.统筹、协调和指导外籍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聘请与管理。

   12.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登记报备、审批工作。

   13.统筹协调校内各单位处置重大涉外案(事)件,监督外事政策法规执行情况。

   14.负责校友会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校友会档案建设及印章管理工作,负责校友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工作。

   15.负责校友会组织建设,指导和完善全国各地、校内各学院校友分会的建设。

   16.负责校友会平台建设,做好校友数据库、校友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维护、更新工作。

   17.负责校友的日常沟通及联系,组织、协调校友返校活动相关事宜;负责每届毕业生校友年级理事的选举及聘任工作。

   18.组织开展校友会各项活动(如:校友演出、展览、论坛、讲座等),做好校友活动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立卷和归档工作。

   19.负责协调校友捐赠的接收和管理工作,发掘校友资源,争取校友对母校办学的支持和资助;促进校友与母校之间进行产学研及项目合作,促进校友事业和母校建设共同发展。

   20.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

   2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