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艺术学院音乐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内蒙古艺术学院音乐学院
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请参加内蒙古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复试的考生按以下步骤做好备考。
一、复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考场入场、离场的指令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复试考场秩序。
(二)考生必须凭本人《复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
(三)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专业硕士各方向考生在专业技能展示环节如需伴奏,只允许一名伴奏人员在场,且在专业技能展示后伴奏人员必须离场;音乐与舞蹈学各方向考生复试笔试统一组织,具体考试科目(见专业考核内容及要求)。
二、各专业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由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专业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三部分组成。
(一)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学校统一划定合格线,成绩不足5分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考核
音乐与舞蹈学(130200)、音乐(135101)04作曲与指挥方向的专业考核由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笔试满分70分,专业面试满分20,共计90分。
音乐(135101)01声乐表演(美声唱法)、02声乐表演(民族唱法)、03器乐演奏、05蒙古族音乐的表演与传承方向的专业考核由专业技能展示和专业面试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技能展示满分80分,专业面试满分10分,共计90分。
1. 专业笔试考试要求
专业笔试考试满分7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合格线42分,专业笔试不足42分者不予录取。具体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下表:
专业名称(方向)及代码 | 笔试科目名称 | 专业考核笔试参考书目 |
130200音乐与舞蹈学 01音乐学(中国音乐研究)方向 | 民族音乐的理论与方法 (考试时长120分钟) | 1.伍国栋:《民族音乐学概论》,人民音乐出版社2012年版; 2.博特乐图:《蒙古族传统音乐概论》,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
130200音乐与舞蹈学 02蒙古族及北方少数民族音乐研究方向 | 蒙古族及北方少数民族音乐 (考试时长120分钟) | |
135101音乐(专业学位) 04作曲与指挥 | 弦乐四重奏写作 (考试时长180分钟) | 无指定参考书目 |
2.专业技能展示要求
专业技能展示满分8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合格线48分,专业技能展示不足48分者不予录取。具体展示要求见下表:
专业名称(方向)及代码 | 专业技能展示内容及要求 | 备注 |
135101音乐 (专业学位) 01声乐表演(美声唱法) | 演唱2首或10分钟时长的作品,伴奏自备 | 该部分不设参考书目 考试前需现场抽签 |
135101音乐 (专业学位) 02声乐表演(民族唱法) | 演唱2首或10分钟时长的作品,伴奏自备 | |
135101音乐 (专业学位) 03器乐演奏(大提琴、大号、小号、低音提琴、扬琴、钢琴、琵琶、小提琴、手风琴)方向 | 演奏2首或10分钟时长的作品 | |
135101音乐 (专业学位) 05蒙古族音乐的表演与传承(长调、呼麦、马头琴、四胡)方向 | 演唱或演奏2首作品或10分钟以上作品 |
3.专业面试考核要求:
音乐与舞蹈学(130200)、音乐(135101)04作曲与指挥方向专业面试满分20分,合格线12分,面试不足12分者不予录取。音乐(135101)01声乐表演(美声唱法)、02声乐表演(民族唱法)、03器乐演奏、05蒙古族音乐的表演与传承方向专业面试满分10分,合格线6分,面试不足6分者不予录取。
考生需现场抽序,并根据抽取顺序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专业面试考核要求下表:
专业名称及代码 | 专业面试考核内容及要求 | 参考书目 |
130200音乐与舞蹈学 01音乐学(中国音乐研究)方向 | 1.自我介绍与才艺展示。(不超过7分钟) 2.回答由评委提出的专业及学术研究方面的问题。(每个问题作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 1.伍国栋:《民族音乐学概论》,人民音乐出版社2012年版。
2.博特乐图:《蒙古族传统音乐概论》,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
130200音乐与舞蹈学 02蒙古族及北方少数民族音乐研究方向 | 1.自我介绍与才艺展示。(不超过7分钟) 2.回答由评委提出的专业及学术研究方面的问题,需要使用蒙古语作答。(每个问题作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 |
135101音乐 (专业学位) 01声乐表演(美声唱法) | 1.自我介绍。 2.回答由评委提出的专业领域相关问题。(每个问题作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 不设参考书目 该面试在本人专业技能展示之后进行,无需另行抽签。 |
135101音乐 (专业学位) 02声乐表演(民族唱法) | 1.自我介绍。 2.回答由评委提出的专业领域相关问题。(每个问题作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 |
135101音乐(专业学位) 03器乐演奏(大提琴、大号、小号、低音提琴、扬琴、钢琴、琵琶、小提琴、手风琴)方向 | 1.自我介绍。 2.回答由评委提出的专业领域相关问题。(每个问题作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 |
135101音乐(专业学位) 05蒙古族音乐的表演与传承(长调、呼麦、马头琴、四胡)方向 | 1.自我介绍。 2.回答由评委提出的专业领域相关问题(每个问题作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 |
135101音乐(专业学位) 04作曲与指挥方向 | 1.自我介绍。 2.乐器演奏: 作曲方向:演奏5分钟以内钢琴或其他乐器的作品一首; (1)演唱5分钟以内歌曲一首,唱法不限,清唱或自带伴奏均可,伴奏形式不限; 4.回答专业领域相关问题(每个问题作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 不设参考书目 |
4.其他要求
(1)专业技能展示须根据本人报考专业选择相应内容进行专业水平展示。演唱/演奏/指挥开始前,自报曲目名称。如:“我将要演唱/演奏/指挥的曲目为《XXXX》。”
(2)面试部分的自我介绍,考生须自报姓名以及所报考专业方向。自我介绍内容可根据自身情况结合个人学习经历、获得的成果以及对研究生期间的学习规划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自我介绍。时间需控制在3分钟以内,以“回答完毕”作为自我介绍结束标志。
(3)音乐与舞蹈学面试部分的专业技能与才艺展示,时间需控制在4分钟以内,以“展示完毕”作为结束标志。
(4)回答由评委提出的专业及学术研究方面的问题。以“回答完毕”作为问题回答结束标志。
(5)各方向考生在面试时,均需提交本科时期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
(6)音乐与舞蹈学专业方向考生,面试时需提供本科期间撰写的文章,往届毕业生需另提供毕业论文。
(7)音乐(专业学位)04作曲与指挥方向,面试时需提供本科期间所创作的多声部作品。
(8)考生需着装正式,专业展示伴奏自备。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通过面试中考生面试的表现以及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对品德考核表的核查,综合评定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专业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3月28-29日,具体时间详见内蒙古艺术学院网站通知。
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及相关事项
(一)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保留2位小数。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权重的50%。
复试成绩由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专业考核成绩相加得出,保留2位小数。
复试成绩=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分)+专业考核成绩(满分为90分)。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也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对复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要严肃处理,不予录取。无论何时核查确定的作弊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或取消学籍。构成犯罪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及时向考生公布复试结果;同时,学院分专业(方向)按入学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将拟录取结果报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调剂考生
2021年,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01音乐学(中国音乐研究)方向,音乐(专业学位)02声乐表演(民族唱法)、04作曲与指挥方向接受调剂考生,其他方向不接受调剂考生。
联系电话:0471-4927237
电子邮箱:33346969@qq.com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音乐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前由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及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含专业、考生编号等),由音乐学院公布本院具体复试实施方案。复试结束后由音乐学院公布考生总成绩及排名,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由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实行复议制度。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及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考生可提出异议,相关部门在收到异议申请一周内给予答复。
音乐学院受理复议、申诉电话0471-4927237
内蒙古艺术学院监督、投诉电话0471-4973176
内蒙古艺术学院举报电话0471-4925937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艺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执行。
八、本办法由内蒙古艺术学院音乐学院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内蒙古艺术学院音乐学院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