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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艺术创作与实践中心关于规范公文运转、严肃会议纪律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1-10-06 10:17:3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2021年8月,试行版)

“艺术创作实践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根据工作任务及要求,设立内设机构:艺术创作与实践中心办公室。

公 室 主 任:代永峰

办公室工作人员李艺通、褚亚丽、霍亚鹏、魏伟

负责办理部门办公室内部事务性工作,上传下达上级有关文件及事项通知,督办各类文件及通知的落实跟踪调查,履行督查职责。

一、艺术创作与实践中心办公室负责部门日常公文运转。凡是上级公文,无论是参加会议带回或由上级转发、寄发的文件,先移交办公室办理来文登记,经部门分管领导签批后,按时间、按规定运转落实。

二、文件办理结束,均由办公室统一收回,按照规定统一归档并标注文件处理意见及最终版上报资料备注办理结果以备查阅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公文

三、“中心”向外报送的各类材料以及文件均需由分管领导签批审核盖章报送,办公室要按照部门领导签批意见做好工作落实对落实结果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反馈办公室做好督察职责,对文件落实跟踪督查

四、“中心”原则每周召开一次部门例会,研究处理部门各类工作事项。如遇特殊情况,根据工作需求,适当调整会议时间及会议次数。

五、严肃“中心”会议纪律,凡是由部门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参加人员如需请假,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办公室做好出勤登记会议出勤情况要与个人考勤挂钩,并会后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通报

六、按照会议要求参加会议,听会人员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凡是涉及本科室及个人的各项工作,会后及时落实,办理结果反馈部门分管领导,严禁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

七、会议召开前把手机设为静音或关机模式如需接打电话,需移步至会场外严谨在会议现场接打电话

八、办公室做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及督查工作。凡是学校及部门委派参加有关会议学习,要严格遵守会议有关规定,按时参会,认真听会树立部门良好形象。会后主动向部门分管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并落实会议要求。

 

 

2021831日星期二部门工作例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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