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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接收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09-18 10:38:2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接收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一、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一)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

(五)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和受处分记录。

二、申请材料

(一)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见附表1);

(二)内蒙古艺术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见附表2);

(三)报考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查表1见附表3

(四)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在读学校教务处公章;

(五)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六)体现自身外国语水平的证明1份。

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材料必须同时提交。

申请者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者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申请流程

(一)符合条件且有意者请访问内蒙古艺术学院网站(http://www.imac.edu.cn/),查阅《内蒙古艺术学院2021年拟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及人数》(见附表42020109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提交申请。同时,请申请者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 A4 装入自备的信封于2020109日前寄(送)至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01号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71-4973176

(二)我校申请者资格进行初审,并对初审合格申请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发复试通知申请者按照《内蒙古艺术学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要求参加学院的复试。复试合格后,学在网上发待录取通知,经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后,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奖励政策

对于接收并取得学籍的推免硕士生,一次性奖励5000/人。

五、录取资格复审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及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举报申诉及联系方式

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举报申诉。

电话:0471-4973176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01号内蒙古艺术学院行政楼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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