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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艺术学院一流本科专业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2 09:58:1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文件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19﹞2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健全专业发展长效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建设一流本科专业,提升专业建设整体水平和质量,推进一流本科教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设目标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遵循国家和自治区文化艺术发展战略需求,以为区域经济社会建设和社会文化事业服务为导向,通过启动、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项目,合理优化资源配置,以建设国内一流的具有民族艺术特色本科专业为目标,推动一流专业建设。

三、总体规划

积极引导各专业明确定位、强化特色、提升质量、争创一流,实现一流专业建设目标。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分三年规划,力争2019-2021年建设8—10个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7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形成国家级、自治区级、校级三个层次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体系。

四、建设原则

(一)坚持育人导向。一流专业建设必须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目标,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创业精神、有较强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二)对焦社会需求。一流专业建设必须坚持以产出为导向,遵循服务国家和地方重大发展战略,对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三)注重内涵建设。一流专业建设应围绕专业内涵建设,明确专业建设目标和人才培养目标,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整合学科专业资源,深化专业改革内容,全方位提高专业建设水平。

(四)突出示范引领。通过建设一批一流本科专业,引领带动其他专业主动整合资源,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专业建设质量整体提升,推动形成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

五、建设思路与举措

(一)培养方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标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需求等确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构建科学、先进课程体系,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课程建设。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建设“金课”为抓手,依托课程教学团队,优化知识体系、更新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改革考核方式,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资源深度融合,不断提升课程教学质量。

(三)实践教学。不断完善协同育人和实践教学机制,积极集聚优质教育资源,优化人才培养机制,推进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强化实践教学,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和社会满意度。开展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的改革,优化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习基地、实践平台建设,促进资源整合和共建共享,完善实验教学条件,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提升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

(四)项目建设。加强与专业发展紧密相关的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包括本科教学团队、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实验和实践教学平台、优秀特色教材、教学改革项目等。

(五)成果培育。发挥优势特色专业的基础作用,充分整合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成果及资源,聚焦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和教学前沿问题,深入挖掘内涵,重视扩展外延,注重校内外推广应用,提高应用价值,培育教育教学成果。

(六)质量保障。全面落实本科专业教学国家质量标准,根据学科专业特色和实际,构建专业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并完善涵盖基础办学条件与办学理念、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资源、培养过程与学生发展等全面系统的评估机制,做好专业认证准备。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基本理念,建立健全自查自纠的质量保障机制并持续有效实施,将对质量的追求内化为全校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行为自觉。

六、申报程序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申报按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及通知要求执行。

(一)教务处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二)专业所在学院根据学院建设规划择优推荐报送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三)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入围专业。

(四)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校级建设点名单;并择优推荐申报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七、建设要求

获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三年。

各专业应紧密结合教育部专业建设要求,提升专业建设质量。建设期结束,各专业建设点项目原则上应实现以下目标。

1.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通过学校组织的审核验收,被确定为校级一流本科专业。

2.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达到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标准和要求,被确定为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

3.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请并通过教育部组织的专业认证,被确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八、组织领导

(一)一流专业建设工作在学校的宏观指导下,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专业所在学院负责过程管理,专业负责人(带头人)负责具体实施。

(二)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成立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专业建设管理小组,全面理解落实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一流专业建设与管理的政策,组织各专业实施一流专业建设任务。

(三)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学校和专业实际,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做好一流专业建设点的申报和建设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二级学院要加强组织管理,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绩效管理,保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取得预期效益。

(四)学校对项目实施进行过程跟踪,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专业建设点,实行淘汰制度。对入选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将在政策和经费上予以倾斜,为专业发展增强活力,切实保障专业建设点单位顺利推进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工作。

特此通知

 

                                                             内蒙古艺术学院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