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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11-21 09:32:5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和《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加强本科教学管理工作,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结合新形势新变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一) 教师严格落实《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做到不以教谋财、不以教谋私、不向学生吃拿要、不向学生乱推销材料。在举办音乐会、演出等活动和教师节之际,教师不得接收学生赠送的礼品,不提倡学生向教师赠送鲜花等物品。

(二)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的师德师风领导小组,成立党委教师工作部,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切实推进师德专题教育,定期开展师德培训、师德承诺和警示教育,宣传师德典型,公布教师师德失范行为举报电话和邮箱,在全校范围印发《师德师风学习手册》,下发《内蒙古艺术学院师德失范处理办法和负面清单》,完善师德师风工作长效机制。

(三) 各教学单位要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新时代教师工作的重点,要有计划地开展师德师风专题培训,要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用、评价的首要内容。在人才引进、评奖评优、晋级晋升等环节加强师德师风考核。

(四) 为维护师生权益,不得邀请异性学生参与私人活动。男女师生之间注意交往礼俗,避免在私密空间单独谈话,如需谈心谈话,需双班主任共同进行。

(五) 教师开设辅导班或在补习班任教,存在辅导学生的行为,不得影响正常教学;在招生考试期间,严格遵守有关回避制度;不得为学生提供有失公平的帮助,以及进行利益输送。

二、 加强课程思政建设

(一) 完善课程思政建设机制,成立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牵头的课程思政建设领导小组,并成立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和二级学院分中心,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教务处和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同联动、院系具体落实推进”的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机制。

(二) 推动校院两级课程思政精品示范课建设。进一步落实二级学院在课程思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明确要求每个专业至少立项2门课程思政院级示范建设课。

(三) 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研究与交流活动。开展课程思政教学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深度挖掘每一门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建立并不断完善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专业课、通识课案例库。

(四) 推动课程思政师资队伍建设。深入实施“育人强师”全员培训计划,在新教师入职培训、师德师风培训中设立课程思政模块,开展专题培训。发挥基层教学组织作用,鼓励组建由专业教师、思政课教师、属地党政领导、相关领域专家、学生辅导员等组成的立体化授课团队,通过教学攻关、集中备课、教案审查、协同合作等方式,不断增强教师课程思政教学设计能力。

三、 科学合理制定教学计划

(一) 各专业需按人才培养方案目标要求制定本专业教学计划,根据学校应用型办学定位,架构科学合理的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课程体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充分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育人要求。

(二) 各专业课程体系架构要符合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开足开好“国标”规定课程,同时要有体现学校办学特点和优势特色课程,邀请企业行业专家参与共建一定比例的应用型课程。

(三) 各专业要重视实践教学,课程体系中实践教学占总学分(学时)不低于20%,不高于50%。各专业要建立稳定的实习实训基地,并能与行业企业单位密切合作,开展实习实训教学。

(四) 各专业每学期需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前安排教学工作,并通过教学检查,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整实施;学期末需对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教学计划确定的课程、教学环节、学时、学分、授课时间、考核方式等内容,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确需调整的,需经分管教学校长审批,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通过,报教务处备案。

四、 规范编写教学大纲

(一) 教学大纲编写要明确课程在人才培养目标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本门课程在课程体系中所处的位置,明确教学目的与要求,突出重点难点,确定学生通过学习该门课程应达到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素质目标,保证教学大纲与人才培养方案的一致性。

(二) 教学大纲编写要服从课程结构及教学安排的整体需要,要科学、合理安排课程内容,要将课程思政、劳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等有机融入课程中;要注重教学方法与手段及课程考核方式的改革,注重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

(三) 教学大纲编写的格式要统一,基本要素要齐全完整,并做到难易适度,文字严谨,意义明确,名词术语规范。

五、 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

(一) 各教学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包括专任教师、实验指导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等的各级各类基层教学组织。学校鼓励组建校企、校地、校校联合的协同育人团队,打造校内外结合的高水平教学创新团队,并在此基础上建设虚拟教研室。

(二) 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应由思想政治素质优秀、教学与研究水平高、教学改革成果突出、组织协调能力强、潜心本科教育教学的教师担任,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

(三) 各教学单位要首先保证在编在岗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优先安排高职称、高学历教师授课,同时要注重年轻教师的培养和提升。

(四) 基层教学组织要充分发挥教学团队作用,通过开展集体研究,制定教学大纲,组织集体备课、教学观摩、教学研讨和相互听课。健全老中青教师传帮带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五) 基层教学组织需制定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撰写学年和学期工作总结;每学期教师相互听课不少于3次,负责人听课不少于4次;每学期开展集中性教研活动不少于 2 次。各教学单位要对各级各类基层教学组织实行年度考核。

六、 严格教师入职程序

(一) 新入职教师或调入本校前非高等学校教师的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含师德师风专题培训),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才能具备主讲教师资格。

(二) 取得主讲教师资格的青年教师,必须在系、教研室、课程组的指导下,对拟开设课程各教学环节严格进行训练,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组对其进行评价,合格后方可任课。

(三) 连续两年课堂教学评价结果在60分以下的教师取消任课资格。

(四) 外聘教师给本科生上课必须由教学单位严格把关。

七、 注重教师教学技能提升

(一) 学校成立教师发展中心,对教师发展进行整体规划,有计划、分层次、有成效地开展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的培养、培训和提升工作。

(二) 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按项目形式分为骨干教师提高项目、青年教师成长项目、名师工作坊项目、教学专题培训项目、教学管理能力提升项目等五大类。

(三) 教师培训覆盖学校全体一线教师(含教辅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从教学管理工作规范、教师个人素养、教师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等多方面组织开展定期培训。

(四) 学校鼓励教师提升学历、外出进修,专任教师可根据自身发展、专业要求和学校计划,选择攻读学位或进行国内岗位进修和出国(出境)研修。教师培训和进修经历作为职称评聘和业务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 学校采用教学督导、同行评教、学生评教、教学检查等多种形式,对教师教学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评价,将教学考核纳入教师年度考核范围,督促教师教学能力自我提升。

(六) 学校定期组织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课程思政大赛等校级教师教学竞赛,以赛促教,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

八、 加强教材选用与建设管理

(一) 学校实行校院两级教材选用与建设管理形式,按照《内蒙古高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内蒙古艺术学院本科教材选用与建设管理办法》,按“凡选必审、凡编必审”的原则,严格教材选用、编写的审查程序,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应用尽用原则,精选高质量教材和新版优质教材。

(二) 教材选用坚持集体决策原则,在新开课前一个学期,各教学单位组织所属系(教研室)教师研讨拟选用教材,聘请专家通读备选教材并提出审读意见后,再通过基层教学党组织、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集体讨论决定拟选用教材名单,选用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教学单位组织填报《内蒙古艺术学院教材选用征订单》,随同教材审读、审核意见和公示结果,报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批备案后执行。

(三) 原则上同一门课程应使用同一种教材,教材一经审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各教学单位应对所有课程教材、讲义、教案、课件等教学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进入课堂的教学资料政治性、科学性、严谨性符合相关规定。

(四) 教材编写实行立项制度和主编负责制。由教材主编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初审通过后向教务处推荐。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最终立项教材。

(五) 教材编写以现行培养方案为依据,以课程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需要为前提,鼓励自治区级及以上优质课程、一流课程等教学团队编写配套教材,鼓励跨学院、跨校联合编写教材,鼓励教师与行业合作编写实践教材,鼓励不断修订完善教材,将学科研究新进展、实践发展新经验、社会需求新变化及时纳入教材。

九、 严格教师教学规范

(一) 教师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宪法及法律,不得向学生散布有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言论。遵守职业道德,遵守教师行为规范,尊重学生人格,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 教师上课不得无故迟到、缺课或提前下课,不得擅自找人替课。

(三) 教师上课须携带教学任务书、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学生出勤及平时考核登记册、教材、教案(纸质和PPT)、课程表;严格执行学生课堂考勤制度,组织好课堂教学秩序。

(四) 教师要认真备课,按大纲和进度表安排教学内容,撰写教案,设计教学方式;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授课,语言精练,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板书工整。

(五) 教师需合理布置、认真批改课程作业;期末考试按教学要求履行命题、监考、阅卷、评分、成绩登录、试卷装订等工作任务。

十、 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与改革

(一) 严格教师调、停课管理,教师因学术活动、公务等原因确需调课、停课,必须提前办理调、停课手续报教务处备案,并通知到上课学生,落实补课事宜。原则上每学期每门课连续停课不得超过2次,超过2次以上,须由其他具备本学科授课资格的教师代课。

(二) 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维护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对课堂上学生玩手机、吃东西、聊天等不良行为要予以制止。任课教师负责所授课程的学生考勤工作,学生缺课超过该课程学时的1/3者,取消其课程考试资格。

(三) 教师要合理布置课程作业,采用上课提问、师生互动、课后练习、创作作品、学术论文、实践考察等多种方式来巩固和检查学生学习效果,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随时调整教学策略。

(四) 教师教案要以学期、课程为单位撰写,应在开学前完成课程总学时1/3以上的教案,教学过程中应提前一周完成下一周的教案。教案撰写要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过程,明确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并撰写教学后记。各教学单位每学期需对所有教案进行检查,学校将不定期组织教案专项检查和评比活动。

(五) 教师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基于人才培养目标,精准定位学生课程学习目标。围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积极引导学生自我管理、主动学习,激发求知欲望,提高学习效率,提升自主学习能力。

(六) 课程设计要实现学生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参与课堂学习的转变,可采用混合教学模式、分组讨论教学模式、项目教学模式、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案例教学、情景教学等多元方法,以问题为导向,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协作学习和探究式学习。

(七) 将现代信息化手段融入课堂教学,打造互动讨论学习、远程协作、教育实训等多类型的智慧教学。发挥信息技术在教学改革中的积极作用,推进翻转课堂、慕课、微课程、混合式教学等改革,推动教师角色转变和学生学习方式变革。

十一、 加强过程性考核

(一) 为激发学生追求知识、创造性学习的热情,促进自主学习,课程考核要注重对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的过程性评价和考核。

(二) 过程性考核要加大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改革力度,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注重课上课下相结合的教学全过程考核,过程性考核成绩在课程总评成绩中所占权重一般不高于70%,不低于30%。

(三) 过程性考核形式一般包括课程学习、小组学习、课程作业(含综合性作业)、实践教学、阶段测验、学习笔记等基本形式。每门课程应选用2种或2种以上过程性考核形式,且过程性考核次数应在3次以上。

(四) 各教学单位负责检查和落实过程性考核的实施情况,及时了解学生的反馈意见,并对过程性考核标准及时修订。

十二、 加强考试工作管理

(一) 按照《内蒙古艺术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系列制度要求,规范考试形式、命题、试卷印制、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考生组织、监考、评卷、成绩录入和认定、考试巡查与督查、课程考试材料抽查等各个环节。

(二) 考试命题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教学单位具体实施。试卷按统一格式命题,试卷与备用卷试题重复率一般不得高于20%。加强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各教学单位需指定专人报送试卷,试卷报送后原则上不得改动,试卷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印制。

(三) 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内蒙古艺术学院考试实施细则》实施考试。考试组织要严密,考场安排要合理,主考、监考教师要严格履行职责。如发现学生考场违纪行为,立刻制止并按程序上报,绝不姑息。

(四) 各教学单位按照《内蒙古艺术学院试卷管理细则》和《内蒙古艺术学院评卷人员守则》组织评卷人员评卷,原则上应集体阅卷、统一地点,采用流水作业的方式。各教学单位课程考试、评卷全部结束后,将考试、评卷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书面报教务处。

(五) 各教学单位要重视试卷命题及试卷分析。教师要根据学生成绩分布情况,从试题类型是否丰富,难易度是否恰当,试题内容是否覆盖课程教学大纲的80%以上等几个方面做出试卷分析,并总结经验与不足,对以后的教学及试卷提出改进措施。

十三、 加强选修课建设与管理

(一) 选修课的设置要满足学生对选修课优质、多样、个性的需求,积极拓宽专业口径,实施学科交叉,探索打破学科、专业、院系壁垒,开设具有创新性、前沿性的选修课程。

(二) 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学科、专业特点、教学实际和《国标》要求,鼓励教师开设优质选修课,逐步提高选修课比例。选修课总学分占各专业总学分比例一般为15%-30%。

(三) 开设选修课程的教师要具备讲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硕士研究生需有两年以上教师岗位教学经历,方可开设选修课。各单位每学期应确保一定数量的高职称教师开设选修课。

(四) 选修课可采取多种开课形式建设,可开设线下课程、线上课程或线上线下混合课程;可一人全程讲授一门课程,也可采用多人分段讲授一门课程的方式开设选修课。为打破专业壁垒,实现跨专业课程融合,各二级学院需开设面向全校本科生的通识类选修课2-3门。

十四、 加大学业指导力度

(一) 学业指导是专业教师的本职工作。各教学单位要针对学生在学业发展上的不同层次需求,在学业规划、学业困惑、学习方法等方面给予专门的指导,因材施教,进行个性化分类培养。

(二) 学校在通识教育课程中进行分类教学,大学语文、大学英语实施按专业分类教学模式,制定分类教学大纲,安排分类教学内容,进行分类考试。优选入学英语高分学生,设置大学英语实验班;为蒙语授课学生开设大学语文D班,提高民族学生国家通用语言使用能力。

(三) 建立学业预警制度,实施学业帮扶计划。对每学期不及格课程达到预警线的学生,进行不同层次学业预警,并按照《内蒙古艺术学院本科生学业帮扶工作指导意见(修订版)》,对预警学生实施针对性的学业指导和帮扶。学业帮扶由学生所在学院具体负责,要成立学业帮扶小组,建立由教务老师、班主任、辅导员、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心理咨询教师、班长、团支书、优秀学生、学生党员、家长等联动的学业帮扶机制。

(四) 对受预警学业困难的学生进行学业帮扶,采取任课教师负责制,该课程所在教研室负责监督。成立“学业互助中心”,设立考前帮扶组、预警帮扶组、补考帮扶组、四级帮扶组和考证帮扶组,分工明细、各负其责,结合实际开展“一对一”和“一对多”帮扶,优化专业导师制,制定差异化帮扶工作方案,实施精准帮扶。学业帮扶小组与受预警学生开展每月不少于3次的谈心谈话,从思想、学业、生活等多方面对学生进行全方位了解,找准学生学习困难的原因,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方案。对于学习态度差,学习能力低,经多次帮扶仍无心学习的学生,按学籍管理规定达到退学标准的学生,可劝退处理。

(五) 对品学兼优、学有余力的学生进行学业指导,实施“添翼工程”,搭建优秀学子提升平台。开办系列助学育人培训,鼓励各教学单位开办拔尖人才特色创新实验班,从每届新生中选拔15-25名学生组成,打造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开设“小专灶”,培养拔尖人才。

(六) 打造学业帮扶和指导品牌,开展学业帮扶项目助推。各学院结合学生实际,制定精准帮扶和指导工作计划,打造各学院学业帮扶和指导品牌。规范管理,完善机制,为学业帮扶、指导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和制度保障,形成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长效机制和“常年化、常态化”的工作模式,全面引导学生成长成才。同时,可以联合学生工作部、团委等相关部门,结合“第二课堂”和日常学风建设活动,发起“星火联盟”“励学破茧”等学业帮扶项目,多举措激发学生学习内生动力,助推学业帮扶。

(七) 学校将推行“双班主任”制度,加强一线学生管理工作,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十五、 加强教学质量保障

(一) 完善质量监控组织机构,构建“学校-部门-学院”三级质量保障管理体系,对教学过程、学生活动及教学管理等学校育人全过程进行组织和管理。学校成立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各学院成立学生信息员,对教学实际效果实施指导、监控、督导及评价,并及时做好反馈和改进工作。

(二) 积极推进质量监控制度建设和修订工作,制定《内蒙古艺术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办法》《内蒙古艺术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内蒙古艺术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管理办法》等,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 加强教学督查,开学初期以稳定教学秩序为目的,通过开学初校领导检查、督导查课,主要检查教学准备情况、学生出勤情况;中期以确保教学质量为目的,重点检查各个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学期末以整顿教风、学风为目的,着重检查考风考纪情况,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的方法。

(四) 完善多种形式的听课机制,依据《内蒙古艺术学院领导听课制度》,校领导及处级领导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依据《内蒙古艺术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管理办法》,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学时;对各主要教学环节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与指导。

(五) 学生评教以实时网上评教方式进行。学期内每节课结束后,学生需通过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实时上网对本节课教师教学进行评价,客观真实地反映教师教学的质量。

(六) 教师开展同行评教工作。每学期末,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对课程试卷、授课质量、教学效果等进行评价,通过教务系统组织实施,是评价教学效果和反馈教学信息的一种有效手段,可以提高教师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

(七) 建立校内评估机制,围绕教学条件、教学过程、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形成规范的教学评估机制,包括院系教学工作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等多项内容。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进行教学自评,提交评估报告及有关材料,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给出评估结论,评估结果可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建设和改革的重要依据。

十六、 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

(一) 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通过制定政策,吸收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各级教学管理岗位,鼓励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在岗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 教学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协调能力,熟悉教学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

(三) 教学管理人员应不定期进行外出交流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全面熟悉学校教育教学运行工作,促进教学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四) 为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性,教学管理人员原则上连续在岗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

十七、 提高教学管理整体水平

(一) 建立教务处与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按月召开教学工作会议,不定期进行各类专项教学工作沟通会和针对具体教学工作“一对一”系列交流会,形成教务处与各教学单位密切联系,有机协调,整体推进的工作常态。

(二) 各教学单位承担教学管理的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各专业培养方案,按规定开展相关教学工作,推进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保证教学质量,并对各类教学工作进行监督与评估。

(三) 各教学单位需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要求和整体教学安排,按时完成常规教学工作任务,及时提交教学计划、总结,学期课程表、工作量统计、教材使用目录等各类教学管理相关材料,并完成学校教学工作的其他任务。

十八、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学校党委全面领导,各教学单位书记、院长(主任)负责,教务处统筹管理,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一体化教学管理机制。

(二)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学校教学管理实际,建立健全艺术类应用型本科教学管理系列规章制度,从课程建设、教学规范、学业指导、质量保障等方面建构科学、规范、高效的制度体系,全面保障教学高质量运行。

(三)保障经费投入。加大教学管理经费投入,合理规划经费支出,在教学运行、教学奖励、教学项目、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

(四)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多方参与、共建共治的本科教学管理监督考核机制。各部门、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学校评估评建和教学管理规范的要求,逐项梳理本部门工作,制定工作任务计划,建立工作台账,责任到人,认真抓落实。学校将按照各单位教学管理工作台账进行学期、年度考核,不断完善本科教学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