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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尊重知识·勤思勉学”争做学风代言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5 09:34:1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附件1-3.docx

关于开展“尊重知识·勤思勉学”争做学风代言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端正学风,有效地促进全校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创造“勤奋、乐学、求知、笃行”的学习氛围,以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精神投入到学习生活中,学校决定学风代言人评选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尊重知识·勤思勉学争做学风代言人

二、活动对象

2016、2017、2018级全体学生  

三、参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各项实践活动。

2.思想品德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

2.在校期间无不及格科目;

3.每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5以上;

4.每学年都有获得奖学金;

5.大学英语水平测试成绩良好;

6.综合能力较强,有一定的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经历。  

四、奖项设置

活动共评选7名“我为学风代言”获奖者7名“我为学风代言”提名奖获得者。  

五、比赛流程

(一)报名阶段(11月5日——11月8日)

报名者需填写报名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以及本科生学籍记载表截图等证明材料,以“学院+年级及专业+姓名”为文件名将电子档于11月11日上午9:00之前发到学生工作处邮箱nmgysxyxgb@sina.com。

(二)初审阶段(11月11-15日)

学生工作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者的材料进行初审和筛选,确定14名候选人进入决赛,具体名单择期公布;

(三)比赛阶段(11月20日)

初审通过的同学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的学习笔记一份,作为参照;比赛将采取脱稿演讲的形式,参赛者需准备ppt,限时5-7分钟。(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3)

六、其他要求

1.进入决赛的参赛者演讲稿必须由自己准备,杜绝抄袭、代写的情况,一旦发现则取消参赛资格;

2.对比赛相关事项有疑问者可咨询学生工作处,咨询电话4973387。

                                   

 

 

                                      内蒙古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