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内蒙古艺术学院2020年度“励志学子”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推动“双线资助”切实取得工作成效,强化资助育人成果,奖励资助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自立自强、努力进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志典型,学校决定评选内蒙古艺术学院2020年度“励志学子”,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11月2日——11月20日
二、评选范围
大二至大四年级的资助对象(获得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本科生(需提供文字、照片等作证材料)。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6.在学习科研、学生工作、竞赛实践、志愿服务、见义勇为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7.自立自强、努力进取,能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四、评审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评审原则。
五、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11月6日12:00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内蒙古艺术学院“励志学子”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2.学院推荐。11月12日12:00前,二级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依据内蒙古艺术学院“励志学子”的申请条件及评审原则评选出推荐人选1人,填写《内蒙古艺术学院“励志学子”推荐名单》(见附件2),纸质版连同《内蒙古艺术学院“励志学子”申请审批表》签字、盖章后交至学生工作处资助办公室,电子版连同推荐学生生活照片1张,个人优秀励志事迹(200字以内)发送至电子邮箱7010128@imac.edu.cn。
3.学校评审。11月20日前,学生工作处审核二级学院上报的申请及推荐材料,综合采用网络投票、评审大会等形式开展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结果公示。12月1日前,学生工作处将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公布2020年内蒙古艺术学院“励志学子”名单。
附件1:内蒙古艺术学院2020年度“励志学子”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2:内蒙古艺术学院2020年度“励志学子”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