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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发布时间:2021-12-09 20:59:1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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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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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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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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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四、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5名、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9名,均按不少于20%的差额,提交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产生,严格落实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等制度要求和规定程序,经所在单位团组织推荐、党总支审查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五、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时间:2021年11月28日(星期日)上午10:30

地点:内蒙古艺术学院艺术厅

代表数量:大会应到代表48名,实到47名。

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第三届校学生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我校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3.选举产生我校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

宣传报道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k2VSFCa-GSEZuwQh64l4Xw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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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资格条件。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学生意志;代表候选人必须是学籍在我校的本科、中专优秀学生;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热爱祖国,坚决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工作精神和态度,在工作、学习及校园活动中起到模范作用,获得过各类表彰奖励,在广大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有主人翁的责任感,识大体、顾大局,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联系广大学生的能力,能够如实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能代表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和不良记录。

  (二)产生办法。本次学代会正式代表总数为48名,约占学生数的1.01%。按照代表要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的原则,女代表不少于25%,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20%,党员代表不多于30%。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各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名额分配覆盖各单位及主要学生社团。

七、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内蒙古自治区学联秘书处邮箱nmgxuelian@126.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