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单盖章
1. 学生自行登录“内蒙古艺术学院教务管理系统”(http://211.82.136.54/jxglxt)打印成绩单。
2. 携带成绩单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核、盖章。
注:二级学院只负责出具中文版成绩单,若需要其他语种的成绩单请自行制作报学籍管理科审核。
二、开具各类证明
(一)开具证明种类
1. 在校学生
(1)学籍证明(在读证明、在校证明)
(2)预毕业证明
(3)出国所需要的相关证明
2. 毕业学生:毕业证明(学位证明)
(二)工作流程
1. 在读证明: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打印“证明”;持该证明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加盖公章,此证明方可生效。
2. 预毕业证明、毕业证明等相关证明: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对学生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开具相关证明。
3. 已毕业的学生开具相关证明: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对该生成绩、毕业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进行审核、并开具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