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跟班限读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在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学分审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校学生应跟班限读:
1.按照教学计划在一学年内考试不及格的必修课达到4门次或12学分的学生;
2.在校期间,经过重修考试仍然不及格的必修课学分累计达到4门次或12学分的学生。
3.二级学院团学老师负责与学生沟通,协助做好学习计划,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备注:跟班限读的学生,必须重修之前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如所重修课程上课时间冲突可申请自修,否则必须听课重修。
二、降级限读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在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学分审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校学生应降级限读:
1.按照教学计划在一学年内考试不及格的必修课达到6门次或20学分的学生;
2.在校期间,经过重修考试仍然不及格的必修课达到6门次或20学分的学生。
3. 二级学院团学老师负责联系家长,与学生谈话,做好记录存档,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备注:降级限读的学生,应编入原专业下一年级学习,只能修读以前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如所修读课程上课时间冲突可申请自修,否则必须听课修读;降级当年所修读的前一学年未及格的课程,考核成绩按所取得的实际成绩记载,不标注“重修”字样,冲抵前一学年不及格的课程的学分;其他未取得学分的课程按重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