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授予李晴等3名同学学士学位的决定-学位【2023】3号

发布时间:2023-07-30 16:31:2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内蒙古艺术学院

关于授予李晴等3名同学学士学位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内蒙古艺术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经内蒙古艺术学院学位评定委2023年7月30日第二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授予李晴3名同学学士学位(名单见附件)。

 

附件:内蒙古艺术学院2023年学士学位授予学生补充名单

 

 


内蒙古艺术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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