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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演艺与虚拟仿真综合艺术实验教学中心教师实验教学考评办法

发布时间:2018-07-18 20:10:2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规范实验教学,评价实验教学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保证实验教学课程的规范和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对实验教学任课教师从以下八个方面进行考核:

1、预试:实验教学任课教师要按教学计划的规定开展实验课程。为保证实验课程的按时开展,每学期在开设实验课程之前,任课教师必须进行预试,对实验课程所使用的仪器进行检查,预试后必须填写预试记录。

2、讲解:实验课程开始之前,任课教师必须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任课教师要认真备课,课堂上讲解实验原理、步骤及注意事项,要条理清晰,简明扼要,示范要准确。要注意培养学生爱护实验设备,勤俭节约的良好作风,防止学生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

3、辅导:实验进行过程中,任课教师要巡视学生实验操作情况,注意培养学生的独立操作和规范操作,注意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耐心回答学生的问题。

4、纪律:任课教师必须坚守岗位,应要求学生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维护实验课的秩序,特别要注意实验中不安全的隐患,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若发生有设备损坏情况,应按规定填写破损单。

5、实验报告:任课教师应要求学生按规范写出实验报告。对学生的实验报告要逐份批改并指出问题。要记录学生的实验成绩。每份实验报告要留存交给教学秘书存档。

6、考试:实验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应按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选择考试(或考核)方式,并做好考试成绩的记录。

7、学生评价:每学期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学生对实验课程任课教师进行评价,将学生意见统计整理后交教学秘书保留,并反馈给任课教师,以便改进教学。

8、督导组评价:每学期由实验中心征求督导组对实验课程任课教师的意见,并反馈给任课教师,以便改进工作。

、考评分自评、定期检查(期中教学检查)、不定期检查(实验中心抽查)和组织专家检查多种方式。考核的结果作为评聘实验课程任课教师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