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验教学中心 > 管理条例

新媒体演艺与虚拟仿真综合艺术实验教学中心团队建设与人才培养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7-18 20:06:2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团队建设,提高实验中心团队建设意识,明确实验中心团队建设的责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媒体演艺虚拟合成实验室,所属各子实验室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管理制度,经实验中心审批后执行。

第三条  团队建设工作包括:

(一)人才引进;根据团队的现状和未来发展需要,有计划地引进人才。

(二)工作督导:合理安排和分配部门工作,明确部门的工作方向,并给予积极的指导、帮助和监督。

(三)梯队建设:要有意识地建立重要岗位的三级后备人才梯队,培养后备力量。

第四条  团队建设是组织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应给予高度重视,并纳入个人绩效考核的范围。

第二章  人才引进

第五条  应根据实验中心的整体规划及当前的工作任务,积极引进合适的人才。

(一)引进人才要结构合理,在年龄、专业、能力、经验、性别等方面与现有人员形成互补,提升部门整体工作能力;

(二)引进人才不仅要满足当下的使用需求,还要关注人才的可塑性和培养潜力。

第六条  要从实验中心大局出发,敢于引进有个性、有能力的优秀人才。

第三章  工作督导

第七条  通过合理布置工作、及时纠正问题、指导工作方法、客观公正评价等方面对工作人员进行扎实具体的督导。

第八条  合理安排布置工作

(一)确保实验员工作任务饱满,不能人浮于事。

(二)工作内容不仅满足日常工作运转,还应有利于拓展业务、规范管理和长远发展。

(三)布置工作应内容明确,要求具体,应向工作人员介绍必要的背景情况,提供必要的支持,不应含糊其辞,更不能故意刁难。

第九条  问题纠正和工作方法指导

(一)养成扎实的工作作风,布置的工作要跟踪落实,要定期过问进展状况,及时发现进展中的问题和可能遇到的困难,以便进行必要的调整。

(二)对实验人员提交的工作应及时给予反馈,明确指出问题和修改意见,不应简单粗暴否定,不得置之不理。

(三)对实验人员的工作,应给予必要的指导,不仅要告知实验人员不得怎么做,更要让其明白应该怎么做,甚至为什么这么做,帮助其不断提高和成长。

第十条  客观公正评价

(一)及时指出实验人员工作中的成绩和不足,对其工作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帮助其明确努力方向,不断提高。

(二)在人员转正、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劳动合同续订、人员任免等人力资源关键环节,对其提出具体而明确的评价及意见,不得模棱两可、含糊其辞,不得只签名不出意见。

第十一条  对应届毕业生等职场新人,应从思想上和工作上给予更多的细致具体的指导,使他们能尽快适应环境、转变角色,进入工作状态。